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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
发表于 2018-04-04 14:25:14 | 来源:北京刑事辩护网

  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都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,且使用的威胁方法在给财物所有人,保管人,持有人造成精神压力方面具有相似之处。但是抢劫罪的量刑显然比敲诈勒索罪要重,两个罪名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:

 1,实施威胁行为的方式不同 

 敲诈勒索罪的威胁行为既可以是当事实施,也可以不是当事实施,如寄信,打电话,发电子邮件等方式; 既可以是由自己亲自实施,也可以是通过第三人实施,如让他人带口信等。但抢劫罪的胁迫是行为人当面亲自对被害人实施的。

 2,威胁的内容不同

 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非常广泛,既可以包括暴力,也可以包括非暴力,在实践中以非暴力相威胁居多。而抢劫罪仅限于暴力威胁,且对被害人的心理造成明显侵害,引起被害人心理恐惧的程度远高于敲诈勒索罪,被害人在胁迫下实际已经丧失了自己处分财物的意思,系行为人强行从被害人处劫走财物。

 3,实施威胁内容的方式不同

 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一般不是当场实施的,威胁的内容有可能实施,也有可能不实施。而抢劫罪的威胁内容一般都是当场实施暴力。

 4,取得财物的时间不同

 敲诈勒索罪既可以是当场取得财物,也可以在以后的某个时间点取得财物,但抢劫罪则一般是当场取得财物。敲诈勒索罪威胁内容的实施和取得财物不具有同时,同地性;而抢劫罪的威胁内容的实施和取得财物一般具有同时,同地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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