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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私、非法买卖制造毒品时的明知
发表于 2018-09-11 14:16:17 | 来源:北京刑事辩护网

 

走私、非法买卖制造毒品的情形

(1)     改变产品形状、包装或者使用其他隐蔽方式运输、携带易制毒化学品逃避检查的;

(2)     以藏匿、夹带或者其他隐蔽方式运输、携带易制毒化学品逃避检察的;

(3)     抗拒检查或者在检查时丢弃货物逃跑的;

(4)     以伪报、藏匿、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、边防等检查的;

(5)     选择不设海关或者边防检查站的路段绕行出入境的;

(6)     以虚假身份、地址办理托运、邮寄手续的

(7)     以其他方法隐瞒真相,逃避对易制毒化学品依法监管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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