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机推荐
侵犯公民人身权
当前位置:首页 > 侵犯公民人身权 > 文章内容
故意伤害罪
发表于 2021-04-21 19:45:54 | 来源:北京刑事辩护网

 第二百三十四条【故意伤害罪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 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】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,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,或者强迫、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、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,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,违反国家规定,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,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辩护律师 | 律师团队 | 在线咨询 | 关于我们 | 合同法务 | 公司法务 | 法律常识 | 知识产权 | 常见问题 | 法律顾问
Copyright 2010-2088 京ICP备11003226号 北京刑事辩护网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正大中心2号楼24-25层
电话:13269109326 邮箱:714103208@QQ.COM 京ICP备09050384号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