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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衅滋事罪
发表于 2018-09-19 16:04:46 | 来源:北京刑事辩护网

 

 (寻衅滋事罪]

刑法第293条: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

 

(一)   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(二)   追逐拦截厚骂恐叫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(三)   强食硬要或者任意损毁,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

(四)  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

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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