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徇私枉法罪立案标准
发表于 2018-09-12 15:42:06 | 来源:北京刑事辩护网

 

徇私枉法罪立案标准:

1.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,采取伪造隐匿、毁灭证据或者其他購事实、违反法律的手段,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的立案、查、起诉、审判的;

2.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,采取伪造、隐匿、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事实、违反法律的手段,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、侦查、起诉、审判的;

3.采取伪造、隐匿、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满事实、违反法律的手段,故意使罪证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,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;

4.  在立案后,采取伪造、隐匿、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事实、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不采取强制指施,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,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,实际放任不管,以及违法撤销、交更强制措施,致使犯罪疑人、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;

5.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,作出枉法判决、裁定,即有罪判无罪、无罪判有罪,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;

6.其他徇私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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