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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污贿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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贿赂罪的主体对象
发表于 2018-04-10 10:54:40 | 来源:北京刑事辩护网

 受贿类犯罪与行贿类犯罪属于对向犯,收受贿赂的主体同时也是行贿的对象,我国刑法根据受贿主体和行贿对象的不同设置了不同的罪名,以打击各类贿赂犯罪。例如,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构成受贿罪,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则构成行贿罪; 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受贿罪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对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行贿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,国有性质单位的构成单位受贿罪,对国有性质单位行贿的则构成对单位行贿罪。主体身份的确定,不但影响受贿类犯罪的认定,也同时影响到行贿类犯罪的认定。我国刑法只将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行为界定为介绍贿赂罪,也即向非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单位介绍贿赂的并不构成犯罪。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还直接影响到介绍类犯罪的构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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