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机推荐
贪污贿赂罪
当前位置:首页 > 贪污贿赂罪 > 文章内容
赌博型受贿
发表于 2018-09-11 16:46:24 | 来源:北京刑事辩护网

 

赌博型受贿

根据《受贿案意见》第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賭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7条的规定,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,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,构成受贿。

实践中应注意区分贿赂与赌博活动、娱乐活动的界限。具体认定时,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

1.赌博的背景、场合、时间、次数。如国家工作人员和参赌者有无利益诉求关系;场合是随机的,还是请托人精心策划的;是经常性的还是偶然性的。

2.赌资来源。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自己出资。

3.其他赌博参与者有无事先通谋输赢结果是否被控制或者设计

4.输赢钱物的具体情况和金额大小。

 

辩护律师 | 律师团队 | 在线咨询 | 关于我们 | 合同法务 | 公司法务 | 法律常识 | 知识产权 | 常见问题 | 法律顾问
Copyright 2010-2088 京ICP备11003226号 北京刑事辩护网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正大中心2号楼24-25层
电话:13269109326 邮箱:714103208@QQ.COM 京ICP备09050384号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