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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属需要做的三件事
发表于 2021-04-21 20:06:08 | 来源:北京刑事辩护网

 1、如果有被害人的,应当及时安抚,最好能取得谅解。例如故意伤害案件发生后,亲属应当及时对伤员进行道歉、垫付部分医疗费用、陪同护理,为下一步达成谅解协议做准备。因为被害人的谅解书可以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从轻处罚。如果情节较轻的轻伤案件,可以争取不提请逮捕、不起诉或者缓刑。如果被害人不松口,司法机关也不能从轻处罚,他们也害怕被害人一直纠缠。

2、是否取保候审的问题。如果案件的法定量刑是三年以上或者是实刑、团伙中的主犯、累犯、涉黑、受贿之类的,亲属就没有必要花钱去取保候审了,后边几种情况是肯定不批,前边两种情况是花钱出来自由几个月最后还要去坐牢,没有必要。当然,属于未成年人、怀孕的、患病的,亲属可以依法申请,这些情况也不需要律师。

3、及时给在押人员送衣服、生活费。如果亲属暂时无法与在押人员联系,可以先到看守所去送一些换洗衣服、生活费。在押人员收到后也知道外边人已得到情况,心理会得到安慰。送衣服注意不要有金属饰品、绳带之类的、眼镜也要塑料边框的、不要夹带书信现金,也可送一些书籍让他打发无聊的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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